本报讯 (记者 储白珊) 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连日来,我省卫健系统采取加强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成立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医疗救治、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规范病例标本采集运送治疗方案和首例确认程序、做好舆论引导等8项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21日起,我省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热患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信息,并将及时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据了解,按照分工,我省的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的省级培训、技术指导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医疗救治指导等工作;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卫健行政部门组建本辖区内救治临床专家组,负责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及防控工作。目前,卫健系统各级均已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防联控,做好监测、防控、诊治、隔离、追踪等工作。同时,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加强人员、药品、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做好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此外,20日起,省卫健委对省属医院开展实地督查,各设区市同步开展辖区内医院的督导检查工作。22日至23日,省卫健委领导带队,分4组深入各设区市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福建日报2020年01月24日第2版)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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